“首违免罚” 自流井区优化营商环境

2022-04-21 18:27:1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尚永高 四川在线记者 文铭权

“鉴于你是初犯,我们对你不予处罚,但要你限期完成整改。”日前,自贡市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药房张贴的专利产品广告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开出首张“免罚单”。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新监管方式和转变执法理念,自贡市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行“首违免罚”,彰显执法温度,努力打造规范有序、宽松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赢得市场主体点赞。

免罚清单使监管“精细化”

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探索服务型行政执法过程中,结合自流井区实际,认真梳理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对31种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涉及广告、计量、化妆品、登记注册、知识产权保护、医疗器械、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领域。

同时,明确实施免罚程序、要求和注意事项,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对免罚行为进行规范,从制度层面上解决基层执法人员不敢免、不会免的问题,有效防范免罚行为可能带来的执法风险,确保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首违免罚让企业“活下去”

根据“首违免罚”清单,对市场主体“无心之过”尽量给予容错纠错机会,通过采取责令整改、批评教育、告诫约谈、行政指导、法律宣传等执法方式予以纠正,不仅打破传统的“以罚代管”“一罚了之”执法模式,同时,也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中提供一个包容的制度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宽严相济促环境“优起来”

坚持刚性执法和柔性服务相结合,管服并济,切实守好执法监管的各种“红线”和底线。特别对涉及重点领域安全的、关系重大社会影响的、主观过错明显的、违法情节较重的、造成危害后果的等违法违规行为,明确要求不适用免罚清单。对市场主体免罚但不能“免责”,要在执法人员的监督指导下,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对“首违免罚”后又“明知再犯”的,将不再适用免罚清单,坚决查处违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维护公平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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