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4.5亿!自流井区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即将开建

2022-01-10 18:04:2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江淘 自贡频道 尹露佩 四川在线记者 文铭权

“住有所居”是每一个人的梦想,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党和国家保障中、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

近年来,自流井区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极大程度改善一批居民的生活环境,但仍有部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急待解决。

目前,自流井区保障性住房已无存量。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该区将实施宝珍井——土地坡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据悉,宝珍井——土地坡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6652平方米,合54.98亩,分为南、北两个地块,总建筑面积91129.28平方米,共11栋建筑,修建保障性住房1327套,主要户型为40至60平方米的两居室,停车位共264个,项目总投资4.5亿元。

此前,该项目已完成立项审批、土地划拨、工程招标等前期工作,现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建设手续。建设单位已对施工场地进行封闭搭围管理,计划于2022年3月入场施工,建设期36个月。

建成后,预计将解决一千余户中、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困难。同时,对于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那么,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够申请保障性住房呢?记者从自流井区住建局了解到,根据自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加申请的家庭成员拥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满2年,且在自贡市城区实际居住;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自贡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无现值8万元以上的机动车辆;

(三)无私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把失独家庭将再生育或收养的子女纳入人均住房面积计算,再生育或收养子女数仅计算1人)。

第十三条 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我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自贡市工作满1年;

(二)持有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且毕业未满5年;

(三)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

(四)本人及其配偶在自贡市城区范围内无房,且直系亲属在自贡市城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住房资助能力,指申请人的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城区拥有2套及2套以上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第十四条 外来务工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自贡市城镇暂住证(居住证);

(二)在自贡市城镇工作满1年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并具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本人及配偶在自贡市城区无私有住房,且直系亲属在自贡市城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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