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紫羽 自贡频道 尹露佩 四川在线记者 文铭权
电信网络诈骗近年来呈现多发、高发态势。5月17日,川观新闻记者从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获悉,今年1月,该院成功审理一起网络炒股诈骗案。对林某某、彭某、杨某三人诈骗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对三名被告人判处一年二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0年6月11日,该案被告人杨某从被告人林某某处获得被害人吴先生的电话号码和“雯隆商贸”微信群等相关资料后,交给被告人彭某。彭某冒充专业炒股公司工作人员,向吴先生推荐相关炒股业务。
在取得吴先生信任后,将其拉进“雯隆商贸”微信群内,由群内诈骗人员向吴先生推荐“中信东方”APP,后吴先生多次在该APP内充值“炒股”。
(被告人被扣押电脑中的聊天截图)
2020年8月16日,吴先生发现该APP无法使用,相关工作人员也消失,在意识到被骗后报案,累计被诈骗60900元。
通过大量侦查布控,公安机关在湖南、福建等地先后将被告人彭某、杨某、林某某先后抓获归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某某经常炒股,2019年偶然进入一个炒股投资群,2019年至2020年9月期间,林某某通过微信等方式从上家处获取电话号码及“话术”等拉人进群的资料。
(被告人被扣押电脑中的聊天截图)
同时,被告人林某某在明知有人利用炒股群实施诈骗的情况下,仍然充当一级代理,将获取的电话号码及“话术”等资料交给被告人杨某等二级代理(被告人整个过程用微信联系,互不知真实身份)。二级代理每成功拉一人进炒股群后,可从一级代理处(扣除支付下家提成费后实际)获取20—30元不等的提成费。
2020年5月至2020年9月期间,被告人杨某通过从一级代理林某某处获取的相关诈骗资料,招募被告人彭某等人充当话务员,利用从被告人林某某处获得的诈骗资料拉人进群。
在庭审过程中,三名被告人纷纷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并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林某某家属代其向被害人吴先生赔礼道歉,并赔偿被害人吴先生经济损失40000元,被告人杨某赔偿被害人吴先生经济损失20900元。
自流井法院综合三人从犯、坦白、认罪认罚、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于2021年1月25日做出上述判决。上诉期内被告人林某某、杨某以量刑过重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近日,自贡中院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该案现已移送执行。
据了解,在此案件中,诈骗流程最高级别称为“终端”,具体负责制作诈骗炒股软件、找客户的资源、制作话术、建立专门的诈骗微信群,核算资源数据;一级代理负责把电话、微信群、指定话术等资源发放给二级代理,赚取差价;二级代理负责招聘大量话务员,把一级代理发送的资源下发,赚取差价。
此外,诈骗流程还包括“话务员”话务出马给客户打电话、添加客户微信,把客户拉到指定的诈骗微信群里。最终由群里的“老师”骗客户下载某炒股软件(终端负责制作的),让客户往该软件里充钱炒股,实施诈骗。
法官提示:话务员通常话术为:自称某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现在公司搞活动赠送客户vip、免费送牛股、免费咨询股票走势等。天上不会掉馅饼,凡声称“有漏洞”、“知内幕”、“高回报”的都是诈骗。
值得注意的是,在投资理财时,请务必认准银行或有资质的证券公司,请勿盲目相信网络上的“炒股专家”,请勿盲目下载好友、群友推荐的投资理财APP,二维码、直播间下载的投资平台都有陷阱,要在正规应用市场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