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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法院确定“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工作举措

http://www.scol.com.cn  (2016-07-05 15:34:35)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杨国庆  

为贯彻落实周强院长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根据省高院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市执行工作会议精神,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吹响了“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号角。6月8日下发《关于力争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方案》,6月14日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6月23日党组书记、院长罗勇同志又亲自主持召开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分管副院长及执行局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研究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一阶段的具体措施及目标,确定了“四个优先五个一批”的阶段性工作措施。

“四个优先”,即在符合执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优先解决危、急、特、劳问题,强化经济下行的司法保障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案件执行中体会到公平正义。具体内容是:优先执行危及区域稳定的案件,优先执行生产、生活急需的标的,优先执行低保、特困群体的申请,优先执行农民工劳务工资;

“五个一批”,即严格区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强化执行威慑,穷尽执行措施,维护司法权威。具体内容是:“限高一批”,即对于有能力履行文书义务而故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限制其高消费;“救助一批”,即对于“低保户”、“特困户”等申请人群体,因“执行不能”出现就医、入学等困难,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救助;“打击一批”,即对于采取恶意失联、虚构债务、转移财产、拒不履行协助义务、以暴力或暴力威胁方式抗拒执行的当事人,依照有关规定采取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方式予以坚决打击;“终结一批”,即对于撤回执行申请、执行文书被撤销、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无力偿还,无生活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被宣告破产等符合条件的情形,终结执行,并进行网上公开。

(罗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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