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万元学费,早教机构却“跑路”?自贡法院审结一起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

2025-10-18 09:04:0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琪

杨帅 莫敏 自贡观察 罗伟

给孩子报早教,本是为赢在起跑线上的美好投资,然而当家长预付了上万元学费后,机构竟突然“大门紧闭”、负责人“查无此人”,这份期待瞬间化为焦虑与愤怒。近日,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典型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给陷入困境的家长们提供维权范本。

2024年2月,家长张某为给2岁的女儿提供更好的早期教育,在自贡某早教中心一次性支付了15800元,购买了120课时的课程。签约时,细心的张某多留了一个心眼,特意在合同上手写补充了一条:“若机构停课,未上完课时按比例退费”。这个看似简单的举动,成为后续维权关键一环。

同年8月,该早教中心便贴出通知,宣称“因师资调整,暂停营业1个月”。此时张某的课程仅进行了38节,苦苦等待的家长们也未能等来复课,最终发现场地已被收回,机构负责人也彻底失联。经了解,遭遇同样情况的家长多达20余位,涉及总金额超过30万元。

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张某将早教机构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82课时的费用10863元。庭审中,张某向法庭提交了包括合同、转账凭证、停课通知、沟通记录以及多名家长的联合证言在内的一系列扎实证据。

经审理,法院认定该早教中心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提供服务,已构成根本违约,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支持解除合同并按比例退费的诉求。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经查控发现机构名下已无财产可供执行,维权之路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深入调查后,发现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存在“出资未到位”的情形,遂依法果断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并直接冻结、划扣了其个人银行存款10913元,用于全额支付张某的退费款及诉讼费,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本案主审法官指出,张某在合同中手写的补充条款,虽非维权唯一依据,却有力佐证了双方约定,强化了其诉求。即便没有该条款,基于经营者根本违约的事实,消费者同样有权要求退还剩余预付款。该案也警示教育培训机构,必须规范经营、诚信履约,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务必增强风险意识,注意保留证据,勇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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