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贡观察 罗伟
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度四川法院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自贡某实业公司破产和解案”成功入选。该案在债务人已被宣告破产后,通过法院积极协调引入投资,最终达成全员和解并实现债权100%清偿,为企业赢得重生机遇。
据介绍,自贡某实业公司成立于2013年,后因拖欠工程款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法院于2022年7月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7月裁定宣告该公司破产。调查表明,该公司已停业多年,资产变现困难,缺乏清偿能力。
在资产处置过程中,自贡中院协同管理人积极推动挽救方案,成功引入自贡某商业管理公司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向公司注资。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新投资人向公司注资用于清偿债务。随后,自贡某实业公司与全体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承诺在协议签署后五日内清偿全部债务,并如期履行完毕。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虽然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原则上不得再转入重整程序或和解程序,但是从企业运营价值、债权人权益保障程度、企业矛盾风险处置、案件处理综合效果等方面考虑,如果确实具有和解的必要和可能的,在破产宣告后、财产实际分配前,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法院可裁定认可和解协议。法院据此裁定撤销原破产宣告,认可和解协议,并终结破产程序。
本案系法院在宣告债务人破产后、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前,为债务人与债权人搭建司法协商平台,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和解意愿,积极运用破产和解程序助力困境企业重生的生动实践。自贡某实业公司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后在五日内履行完毕《和解协议》,所涉执行案件全部结案,债权清偿率达到100%,既充分保障债权人利益,也使自贡某实业公司重获新生。法院切实发挥破产和解程序的制度优势,对具备挽救希望和存续价值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一条温和而有效的自救路径,解决企业债务危机,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和持续发展提供有益示范,体现了法院做好民营经济发展“护航员”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