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灯会“爆款”灯组“青城双姝”被仿 侵权方:赔偿并公开致歉!

2025-07-15 19:41:4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琪

曾春 荣畅 四川在线记者 行晓艺 自贡观察 刘亿

7月15日,川观新闻记者从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自流井法院”)获悉,近日,自贡灯会“爆款”灯组“青城双姝”著作权纠纷案已结案。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责令侵权人赔偿著作权拥有方A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并在省级以上媒体显著位置连续3日刊登致歉声明。

原版“青城双姝”灯组。(自贡市文旅发展集团供图)

今年春节,在第31届自贡国际恐龙灯会上,由A公司设计制作的“青城双姝”凭借惊艳的动态设计和非遗工艺备受关注。白素贞的“垂眸”、小青的“花绽”让百万游客直呼惊艳,成为该届灯会的网红“爆款”灯组。

可灯会开幕未满一个月,某地展出相似灯组,其仿制灯组造型僵硬、神态呆板,网友纷纷表示“太毁形象”,并被不少网友放在网络上对比。

某地仿制版灯组。(自流井区法院供图)

针对该仿制灯组,A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侵权人B公司、刘某未经A公司同意,以自贡彩灯非遗技艺为名,恶意剽窃并制作与“青城双姝”高度相似的仿制灯组,在多个网络媒体平台上使用与原告作品相似的误导性表述,导致公众产生混淆误认。这不仅侵害了公司依法享有的著作权,更损害了“自贡灯会”的社会知名度与市场影响力。因此,A公司将两名被告起诉至自流井法院。

立案后,由自流井法院副院长担任审判长,与两名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详细审阅,在关于原告是否享有著作权利、被告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以及侵权后果等争议焦点上进行深入分析。

在原告提供的证据指向被告存在侵权行为的情况下,法官多次联系原告、被告双方尝试化解纠纷,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法益、被告侵权所获利益、侵权行为造成损失等方面释法析理。经过一个多月的调解,原告、被告自愿达成和解。

为确保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质性保障,法官在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立即督促被告履行义务,在被告履行义务后,再行出具调解书,实现“案结事了”。

记者了解到,自贡彩灯产业年产值超60亿元,占据国内85%以上、国外92%以上的市场份额,是巴蜀文化“走出去”的一张亮丽名片。然而由于彩灯设计易被模仿,许多灯企面临创意被抄袭、品牌被冒用等问题。基于此,自贡从政策法规、部门联动等方面发力,持续促进彩灯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去年10月,《自贡市彩灯文化保护条例》已正式施行。《条例》就自贡彩灯知识产权保护和品牌建设,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均纳入保护范围,进一步引领彩灯行业走向市场化、产业化与规范化。

“协会联合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法耘兴企’灯企服务站以及驻企法官工作站,服务灯企的知识产权保护与侵权预防等内容。一旦出现相关问题,司法机关会快速反应与处理。”自贡彩灯行业协会会长沈宏跃告诉记者。

截至目前,自贡已注册“中国彩灯节”“中国熊猫节”“环球灯会”等彩灯品牌及多个国际IP独家版权,拥有200余项专利,7000余项彩灯著作权。沈宏跃称,下一步协会将推动自贡彩灯核心品牌注册,加快建设彩灯版权登记与知识产权服务站,实现原创重点灯组设计著作权和外观设计专利得以确权,切实保障行业知识产权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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