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观新闻自贡观察 蓝雨潇
9月29日,自贡市医保局召开《自贡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政策吹风会,明确该细则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之后的“第六险”,自贡市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将于2026年启动参保缴费,为失去正常活动能力的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费用报销。

自贡市长护险参保范围覆盖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就业城乡居民。其中,18周岁以下未就业人员不缴费。
长护险与基本医保共同征收,不同人群执行差异化缴费标准:就业人员缴费费率0.3%,单位和个人各承担0.15%,缴费基数与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保持一致;职工医保单位费率由7.5%调整为7.35%,调整的0.15%用作单位长护险缴费,不增加单位负担,缴费成功后按规定享受待遇。未就业城乡居民长护险保费从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集中参保期启动征收,个人缴费36元、财政补助36元,缴费成功后自2027年1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待遇。退休人员仅个人缴费,费率为0.15%,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基本养老金;已建立了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的退休人员,经个人同意后,长护险个人缴费可由医保部门按月从其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
待遇保障方面,长护险制度起步阶段保障重度失能人员。按规定参保、失能状态长期持续(一般为6个月以上)的人员,可通过医保服务窗口提交身份证件、申请表及病历资料申请评估,符合条件的自评估结论出具的次月起享受待遇。服务项目执行全国统一的《国家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试行)》,涵盖20项生活照护类、16项医疗护理类项目。
参保人可自主选择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或机构护理三种服务模式。居家护理支付标准为65元/小时,社区护理参照居家护理标准执行;机构护理按床日付费。根据参保类型和失能等级不同,月支付限额有所区分:按就业人员政策参保的重度一、二、三级失能人员,居家护理月支付限额分别为1300元、1365元、1495元,机构护理月支付限额分别为1271元、1333元、1488元;按未就业城乡居民政策参保的对应等级人员,居家护理月支付限额分别为845元、975元、1040元,机构护理月支付限额分别为837元、961元、1023元。长护险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按月结算,原则上不直接向失能人员发放现金。
针对未及时参保的情形,政策明确:长护险启动时本应在自贡参保却未参保的人员,后期需连续参保缴费2年(含)以上并全额补缴后,方可申请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不予补报。
据了解,目前自贡市长护险待遇不设起付线,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随着制度逐步运行,保障对象范围将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统一部署逐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