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滩区:小案不小办 检察长带头履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2022-10-28 10:07:1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钟小珊 自贡频道 李康馨

日前,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涉嫌盗窃罪在沿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沿滩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齐力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经查,5月27日,被告人陈某某伙同蒋某某(另案处理)采用随机拉车门的方式在沿滩新城恒大绿洲小区一期地下车库分头寻找作案车辆。后陈某某拉开停放在车库内的一辆奥迪车及一辆奔驰车车门,将车内13万余元现金及高档烟、酒盗走。经该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烟、酒价值为13867元。

针对当前沿滩新城入户盗窃案件频发态势,齐力亲自提办案件,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全面审查案卷材料,并出庭支持公诉。该案由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向东作为审判长,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齐力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并当庭对被告人进行深刻法庭教育,告诫被告人要充分认识到本次犯罪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在往后的生活中形成正确的金钱观,用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

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民法院经合议采纳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据了解,检察长带头办案,是履行检察官职责的具体表现,也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应有之义。盗窃案虽小,但侵犯的却是人民群众对财产的所有权,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加大对侵犯财产类犯罪的打击力度,既可以提高地区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又可以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感,提高人民幸福满意度。

今后,沿滩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检察长带头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办好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严格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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