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因一棵枇杷树 自贡一兄弟俩竟闹上法庭

2021-02-04 19:14:1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李佳芪 李培林 自贡频道 林听宇 四川在线记者 秦勇

2月3日,川观新闻记者从自贡沿滩区委宣传部获悉,沿滩两兄弟竟因为一颗枇杷树,把对方“送”上法庭。

2010年,龚某甲在自家承包地栽种了一棵枇杷树,其承包地下方是其堂弟龚某乙的稻田。2015年枇杷树开始挂果,长势良好。2017年4月,龚某乙在未告知龚某甲的情况下,以影响其水稻生长为由,自行砍掉了伸向其水田部分的枇杷树枝丫。

2019年,枇杷树枯死,给龚某甲造成经济损失。龚某甲认为是由于龚某乙砍伐枇杷树枝丫,从而导致枇杷树枯死,双方由此产生纠纷。事后,双方因此事多次发生争执,并寻求村民委员会、镇司法所调解,但仍未化解矛盾。龚某甲遂将其堂弟龚某乙诉至法院,要求龚某乙赔偿果树损失费等共计9600元。

沿滩区人民法院永安法庭受理该案后,及时通过电话与原、被告沟通联系,了解纠纷的起因以及当事人的想法。承办法官通过调查认为,如果要解开双方的心结,就必须从情理、法理着手,做双方的思想教育工作,让双方心平气和地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在经过几次调查询问、确定基本的事实后,通知双方到法庭进行当面调解。

被告龚某乙认为,砍伐龚某甲的枇杷树枝丫是事实,但主要是因为其影响了其庄稼的生长,事先的确没有告知龚某甲本人,但果树枯死的原因不明,拒绝赔偿任何经济损失;原告龚某甲则认为砍伐果树已经造成经济损失,坚持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一时间双方僵持不下。

承办法官建议,被告对当年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果树的行为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象征性地补偿原告一定的经济损失。同时,向原告阐明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并建议原告以恢复兄弟情感为重,理性看待和处理纠纷。

在经过几番释法明理后,被告认识到在没有与原告沟通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果树的行为欠妥;原告也承认是心理有怨气,也不是真想让被告赔偿经济损失。最终,兄弟俩打开了心结,被告当场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补偿原告200元经济损失,兄弟俩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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