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文铭权
为进一步提高为民办实事质量,解决群众困扰问题,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12月27日,自贡市公安局、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就《自贡市秋冬季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控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开展投票调查,投票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7日。
截止12月31日11时30分,投票中,同意票数为1508,不同意票数为1604。网友“地球观察者”、“余生很贵”等表示,限行对于上班出行过于不方便,希望相关部门做好配套措施。
据悉,在今年秋冬季,自贡多次实施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尾号限行管制措施后,该市拟在秋冬季实行常态化机动车尾号限行。
《管控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 机动车尾号限行时间为,每年11月至次年2月(不含法定节假期和公休日)每日7时至20时。在限行区域内,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采取两个车牌(含临时车牌)数字尾号一组轮换限行(周一限行1和6、周二限行2和7,周三限行3和8、周四限行4和9、周五限行5和0 ,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限行区域为自贡市自流井区、高新区、贡井区、大安区及沿滩区主要城市道路,以货运车限行通行标志设置区域范围为主。主要包括除军用车辆、警务车辆、公交车、出租车(不含网约车)、新能源汽车等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外,外埠机动车进入自贡行政辖区的,与本地机动车执行相同限行政策,违反限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此外,12月247日,眉山市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保持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称,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预计12月27日起,冷空气结束,扩散条件开始转差,污染物开始累积;28日—30日,盆地部分城市有中度到重度污染风险;12月31日-1月2日,部分城市有中度污染风险。
按照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议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的函》(川污防攻坚办〔2021〕44号)要求,眉山市决定保持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执行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