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不能”陷僵局 自流井法院灵活判案显温情

2021-12-28 17:09:4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罗新强 四川在线记者 文铭权

12月28日,川观新闻记者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执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

2019年9月6日,自流井区法院判决被告陈某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及利息19.1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打通被执行人陈某的电话。这一通电话,却让执行法官感到为难。

“这笔借款之前一直都是在按期偿还,但自从患上结肠癌以后经济确实难以维持。”陈某在电话里告诉法官。

经多次网络查控和传统调查,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名下仅有一套房产,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为查实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陈某的家。破旧的家具,华西医院开出的结肠癌诊断书、相关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两个还在读书的孩子,以及仅有的经济来源:父母退的休金。当这一切摆在执行法官面前时,他陷入两难。

因要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还是坚持向被执行人陈某释法明理,阐明法院强制执行的信心和决心,强调失信被执行人将要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告诫被执行人切勿心存侥幸、规避执行、逃避执行,告知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义务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必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但是法与情的平衡也不能缺失,执行法官又劝导被执行人陈某要积极治疗疾病,尽快早日偿还案款。

从陈某家出来开始琢磨起如何解决这个案子。随后,执行法官调查到,只能通过拍卖被执行人陈某唯一住房才能实现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但考虑到被执行人的身体状况及困难的家庭情况,执行法官认为必须转换思路,如果强制拍卖被执行人唯一住房,一定程度上会加重被执行人经济负担,对于被执行人陈某而言,更是雪上加霜。

执行法官打通申请执行人的电话,当申请执行人得知被执行人身患癌症、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后,当即表示,对于陈某的这种情况非常同情,对于陈某的唯一房产暂不采取拍卖措施,法院能够秉公判案和执行,他们很感激,随后便向法院提交撤回强制执行的申请书。

该执行案件中,执行法官应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力度,更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做到执行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法官提示

●善意文明执行并不是“和稀泥”,规范化的执行不能并不是执行“放水”,也不是执行过界,而是给一切留有余地,给一切赋予重新开始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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