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2021-12-22 16:53:5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许冬亮 四川在线记者 文铭权

12月22日,川观新闻记者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获悉,全国妇联决定授予北京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等796个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韩翰等798名同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其中,自贡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本次评选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各界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践行儿童优先原则,进一步形成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社会风尚。

自贡市检察院为何能获此殊荣?

据了解,近年来,该院将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作为工作重点,整合全市未成年人检察资源,统一打造“盐都未检”品牌,不断提升“盐未团队”战斗力、影响力,通过法治教育、司法办案、完善保护机制等,在预防和打击涉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上取得积极成效,得到广泛认可。

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

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以“四区统筹,两县自建”的方式,建成“自贡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作为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重要抓手。采取网上预约,分主题、分年龄段进行的方式,开展精准法治教育。全市96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逢重要时间节点,如“开学季”、“六一”、涉未成年人重要法律修改等,开展集中入校宣讲活动。结合学校特点和学生知识盲点,不定期入校开展针对性宣讲,帮助学生远离犯罪与侵害,帮助学校查找漏洞,规范管理。

践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念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办案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刑事司法政策。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积极培育失足未成年人帮教志愿者、关工委“五老”、司法社工组织等开展调查的工作机制,提升社会调查效率,确保社会调查效果。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和“防范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项行动”。与市公安局、市第一人民医院建立“一站式”保护工作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身体检查等一次性完成,避免反复接触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加强与妇联、民政、教育等相关单位的协作,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经济帮扶等综合救助,积极发布全市维护妇女儿童典型案例。

挥检察机关特殊优势

完善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机制

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妇联等12家单位,建立自贡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机制,形成保护合力。与市精神卫生中心会签《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的实施意见》,引入专业心理辅导力量,提升心理辅导的及时性、专业性和实效性。会同市公安局、市教体局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教职工犯罪记录查询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教职工犯罪记录查询工作,39名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的教职员工被依法处理。牵头与市妇联、市卫健委建立性侵害案件艾滋病信息核查及被害人保护工作机制,确保被害人不因被性侵再遭受感染艾滋病二次伤害。

值得一提的是,经过不懈努力,“盐都未检”品牌愈加响亮,已被纳入省检察院重点打造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特色品牌之一。“盐未团队”战斗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团队中涌现出“全国未检业务竞赛”能手1名;“全省未检业务竞赛”标兵3人、能手3人。集体和个人分别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岗”“四川省五四青年奖章”“四川省新青年”“四川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先进个人”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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