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中院:小小调解室解决村民“大问题”

2021-11-03 17:27:4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唐一银 何安会 自贡频道 尹露佩 四川在线记者 文铭权

在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有一间调解室格外“热闹”。小小的调解室里一圈又一圈坐满了人,他们从焦急愤懑到欣喜不已,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矛盾产生,两年未领到流转费

2011年3月23日,自贡市富顺县某农业公司与富顺县某村7个村民小组分别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在2015年经7个村民小组许可,该农业公司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了另一文化公司。因经营困难,文化公司一直未支付2019、2020年度的流转费,在多次催收无果后,当地村民向富顺法院起诉,过一审审理后,村民对一审判决不服,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矛盾激化,200余位村民纠集

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情况复杂,并且,在2018年以前村民小组就与文化公司有过诉讼纠纷,村民在收到一审判决后,情绪激动,集结了200余人意图采取一些不恰当的方式表达诉求,双方剑拔弩张,矛盾一触即发。

共同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自贡中院了解情况后,考虑到村民焦急的情绪及合同的不完善导致双方有较大争议,如何尽快为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成为首先要思考的问题。

随后,该院简案团队主动担当作为,承办案件后主动与案件属地街道富顺县东湖街道办沟通联系,在自贡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展联合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对调解过程进行指导,并对调解案件的流程、调解协议的达成等调解事项进行规范。东湖街道办主任结合涉农案件性质及特点,为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明情理。经过一上午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就土地流转费达成共识,本起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圆满得到解决。

据悉,自贡近年来诉源治理工作坚持“党委主抓、法院主推”,不断推动诉源治理实质化由“深”到“固”。在创建“诉源治理暨诉讼服务站”品牌、发展专业化调解从源头治理矛盾纠纷的同时,通过做实做优诉前调解、繁简分流、专业化审判等方式强化诉内治理,以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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