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法院系统四举措让执行案款兑现跑出“加速度”

2021-05-06 16:49:4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罗德才 自贡频道 尹露佩 四川在线记者 文铭权

5月6日,川观新闻记者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自贡市法院系统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以自查发现的执行案款积压、拖延发放等问题为导向,以提升执行案款发放效率为目标,以“建机制、简程序、优流程、强监管”为抓手,扎实开展专项清理活动,着力畅通执行案款发放的“最后一百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效和变化。

规范案款管理

制定《关于严格规范执行案款流程管理的规定》,对执行款的缴纳、发放等实行“一案一人一账户”管理,确保案款、案号与申请执行人一一对应,案款发放工作形成管理闭环。当事人将执行案款支付到虚拟账户后,执行案款发放将被全程记录,案款发放更加规范、透明、高效,有效避免执行案款发放的人为干预和执行人员的廉政风险。较去年同期,全市法院案款发放超期案件数由42件下降到9件。

简化支付手续

积极贯彻“最多跑一次”改革需求,出台《关于严格规范执行案款收支工作的通知》,在立案时引导申请执行人一次性出具《当事人银行结算账户确认书》,作为执行案款划转的依据,有力破解过去当事人多次往返执行法院提供收条、收款账户等情形,助力实现“让信息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群众诉累有效减轻,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优化审批流程

强化执行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内部协同配合,将案款支付原有6个审批环节优化为4个环节,同步压缩各环节的流转时间,除法定原因外从收款到账至付款完成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截至目前,全市法院案款平均支付时间较去年同期缩减4.53天。

案款动态监管

因执行分配、执行异议等法定原因不能及时发放的暂存案款,由执行局建立台账进行动态管理,与财务部门按季度对账核清一次。对暂管款项符合发放条件的,督促案件承办人及时启动案款支付流程序予以发放;对于暂不具备发放条件的案款,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已实际发放案款859笔、6450.87万元,占比分别为83.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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