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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棚改新政:居民每平米500元购房补助

http://www.scol.com.cn  (2015-12-04 15:58:44)  来源:四川在线自贡频道  
编辑:杨国庆作者 缪静  

为加快自贡市棚户区改造步伐,缩短安置周期,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日前,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鼓励棚户区改造居民选择货币补偿安置,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购房优惠。《通知》明确,在我市现在执行的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各项政策补偿基础上,新增购房补助和购买商品房相关财政补贴。

《通知》规定,在我市四城区(含高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中,被征收房屋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在按规定享受我市现在执行的货币补偿、搬家补助、提前搬迁奖励、临时安置补助、水电设施补偿、附属设施和附着物补偿、购房补贴等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政策的基础上,征收部门再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增加25平方米(增加后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为基数,给予被征收人5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助,此项补助费用由项目实施业主承担。以被征收房屋为50平方米计算,该居民将多获得(50平米+25平米)×500元=37500元的购房补助。(缪静)

原标题:自贡“棚改”出台新政 选择货币补偿安置 享每平米500元购房补助(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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