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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出台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http://www.scol.com.cn  (2015-11-23 15:50:50)  来源:四川在线自贡频道  
编辑:杨国庆周蒋强  

    近日,自贡市制定出台《自贡市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违规发展党员行为实行全过程责任倒查,以严实作风把好党员“入口关”,从源头上保证党员队伍质量,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明确责任主体。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谈话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追究对象。责任追究对象主要包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负有直接责任的党委(总支、支部)及其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谈话考察人,负有指导检查责任的市委直属党组织及有关人员,以及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涉及政治审查、计生等方面的审核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做到无缝覆盖,事事可查,环环相扣,参与有责。

   ——细化问责情形。追责时间从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之日计起,包括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考察转正等各个环节。追责情形贯穿党员发展的每个环节和步骤,针对“不坚持党员标准、不严格发展程序、培养考察不力、审查把关不严、不按规定报批归档、长期不发展党员”等6大类突出问题,细化28种具体问责情形。通过立规定矩,明责严尺,设置行为“高压线”,让党员发展工作有基本遵循和处置标准,防止追责过程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控制和减少处置的随意性。

    ——严肃违规处置。党员发展实行全过程责任倒查,依纪依规严肃追责,共有四种处理方式。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对被追究责任的基层党组织和个人,取消当年党内评先、评优的资格;对长期不发展党员的党组织列入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组织整顿;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以及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由相应的纪检组织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周蒋强) 

    原标题:自贡出台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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