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璇 自贡频道 林听宇
近日,四川省司法厅决定授予80个司法所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荣县司法局旭阳司法所获此殊荣。
截至目前,该县已建成省级“枫桥式司法所”3个,市级“枫桥式司法所”4个,县级“枫桥式司法所”10个,实现省级、市级、县级“枫桥式”司法所分别达到8%、20%和40%以上的目标。
据了解,2020年以来,荣县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司法厅《“枫桥式司法所”试点创建实施意见》,坚持以贴中心、强组织、抓人才、探路径为抓手,打基础固根基,创特色谋长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司法所提档升级,取得明显的成效,建成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省、市、县级“枫桥式”司法所,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