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三化”夯实县域治理基层基础

2022-03-11 09:04:5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吴文根 四川在线记者 文铭权 秦勇

按照省委“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的要求,自贡荣县持续深化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工作先导性、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破解镇街“责大权小”“条块分割”“事多人少”困局,推动镇街职能“集成化”、机构“平台化”、运行“满编化”,夯实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层基础。

“放权赋能”,推动镇街职能“集成化

厘清职责边界,建立权责一致的镇街职能体系。坚持依法下放,按照权责明确、权责对等的原则,明确镇街事权,编制荣县镇(街道)“五张清单”及相应的责任清单,将涵盖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领域的119项法定、109项属地、55项赋权、162项审批服务、1129项执法事项,集中交给镇街行使。配套建立权力运行跟踪评估和召回制度,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强化属地管理,增强镇街对派出机构的日常管理权。明确公安派出所所长兼任驻地镇街副职,建立派驻机构定期向镇街党(工)委报告工作和派驻机构负责人任免征求镇街党(工)委意见制度,赋予镇街对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等派驻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统筹调度使用权力。

用好考核评价“指挥棒”,倒逼担当作为。坚持管事就要管人、管思想、管作风,建立镇街评价部门和部门派驻机构工作制度,明确实行派驻体制的县级部门的年度考核,镇(街道)评价结果按照不低于的30%考核权重计入部门考核,不低于的50%考核权重计入派驻机构考核,确保镇街既看得见人又管得住人。

“流程再造”,推动办事机构“平台化”

推动审批服务流程再造,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各镇街统一设立行政审批办、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集中行使审批服务事项。按照“一件事一次办”优化整合关联事项,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实行前台“一窗受理”,组织联合现场检查、并联审批并承诺限时办结,实现后台“一章定舵”,办事“只进一扇门”、材料“一次性告知”、审批“不见面”。企业和群众办事平均跑动里程减少80%以上,平均耗时减少45%以上,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大幅提升。

健全综合执法体系,实现“一只队伍管执法”。聚集基层执法“九龙治水”,由镇街党(工)委牵头,整合镇街及县级派驻机构执法力量,统一设立镇街综合执法中队统一开展执法。聚焦基层执法“权责不清”问题,厘清职责边界,统一制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将基层发生频率高、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食品安全、城市管理、道路交通等执法工作交由镇街统一行使。聚集基层执法“游击现象”,制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标准化规范人员管理、场所建设、运行机制,实现执法队伍服装、标识、装备、事项、流程、制度“六统一”,提高了执法效能。

强化科技支撑,实现“一个平台管应急”。将及天网、雪亮、慧眼等各部门监管系统整合到一个网内,对重要地段、重要区域、重要设施实施24小时无死角监控,构建“多网合一”应急监控预警平台。在镇街建立应急指挥中心,明确镇街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任指挥长,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实时统一对职能部门发送信息传递、灾情反馈、现场处置指令,创新镇街吹哨、部门报道协同应急工作机制。整合镇街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力量,组建专兼职应急处置队伍,建立县镇村三级“网格化”应急响应机制,协助和参与隐患排查、预警传递、先期处置、自救互救等工作,提升“抓早抓小抓预防”应急处置能力。

“三个倾斜”,推动工作运行“满编化”

在机构设置上向镇街倾斜。坚持权随责走,在21个镇街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承接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有效解决镇街审批服务体制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整合执法职能,创新执法机制,设立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将隶属县级部门的执法队伍下沉19个镇2个街道,作为镇街所属执法机构,承接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

在编制分配上向镇街倾斜。坚持编随事走,通过“减上补下”“抽肥补瘦”,探索从上往下跨层次调整编制资源,下沉45名执法类事业编制,确保各镇街4-5名执法编制,有效解决镇街执法人员编制保障不足的问题。深化“岗编适度分离”制度,创新“教联体”“医共体”,积极引导253名县级教育、卫生中高级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水平。

在编制使用上向镇街倾斜。加强借用人员管理,明确确因工作需要借用人员要由县委严格审批,且各镇街借出人员不得超过其编制总数的的5%,确保镇街编制不被变相占用。坚持满编运行,及时补足乡镇工作力量,2021-2022年批准镇街用编264名,占全县用编计划的30%,不断优化镇街人员力量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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