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开展非法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www.scol.com.cn (2019-05-13 16:43:35)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杨国庆  

近日,荣县非法交通行为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非法电动四轮车”宣传活动,让车主们认识到非法电动四轮车的危害性,增强车主们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意识。

据了解,非法电动四轮车是指未纳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由动力装置驱动,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在道路上行驶的四轮车辆,包括目前在该县道路上行驶的“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等。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5月1日至31日为宣传告知和摸底排查阶段,6月1日至10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11月以后为巩固成效阶段。“非法电动四轮车”上道行驶将受到以下处罚,一是驾驶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行驶,将被处以100元罚款;二是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三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的,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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