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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新桥法庭审结首例小额诉讼案件

http://www.scol.com.cn  (2017-06-26 21:05:54)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杨国庆  

近日,荣县法院新桥法庭首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并当庭作出判决。

2017年2月中旬,马辰在周东处购得兔头800个,单价3.8元/个,被告当日给付货款40元。同年5月26日,周东在马辰经营的门市催收货款时,马辰之妻刘燕以自己和马辰的名义向周东出具了货款3000元的欠条。该款后经周东催收未果,引发诉讼。

法庭审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标的额较小,符合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情形,即向双方送达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告知双方本案的审判组织、一审终审、审理期限、诉讼费交纳标准等,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庭审中,因双方未达成协议,法庭当庭判决马辰、刘燕给付周东货款3000元。

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14日,不仅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也满足了当事人对以低诉讼成本高效解决纠纷的需求,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上人名均系化名)

(刘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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