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法院:公开审理拒执罪案 15名被执行人成“特邀嘉宾”

2021-09-29 15:03:3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郭宇 冯紫羽 自贡频道 尹露佩 四川在线记者 文铭权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和公信力,警示和震慑潜在的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人员,2021年9月24日上午10时,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宏宇,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甘雨财,执行局局长罗德才等旁听庭审。旁听席上15名被执行人成“特邀嘉宾”全程观看庭审。

据悉,这是今年以来自流井法院审判的首起拒执类刑事案件,该案当日直播播放量达4644次。

打击拒执不手软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至2020年期间,该院依法对廖某某与伍某某等人五案民事纠纷做出判决。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廖某某均未按判决确定的内容自行履行五案共计3635799.89元及相应利息的支付义务,后经五案申请人申请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但被告人廖某某在诉讼和执行阶段存在隐瞒有两个身份信息的事实,导致法院未能查询到全部身份信息的财产并执行;廖某某使用其未被冻结有效身份信息的银行账户及关系人的银行账户,进行收付款,累计存入金额达900余万元,用于偿还其他债务、购置家电及日常生活费用等;将投资入股的分红挪作他用;多次拒接法院工作人员电话隐瞒真实居住地;购买非经营必需的轿车,乘坐飞机,将被查封的车辆交给债权人抵债后下落不明。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某有能力执行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认罚,审理期间主动与三个案件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可以从轻处罚,遂当庭宣判被告人廖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人廖某某在庭审中认罪悔罪,宣判后当庭表示不上诉。

接受监督不含糊

庭审结束后,自流井法院组织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随即召开拒执审判现场的座谈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小林通报拒执案件的审理情况,并详细通报自2021年以来自流井法院在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上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

座谈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拒执案件庭审进行现场点评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他们认为,通过此次旁听庭审,见证了自流井法院在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中所做的努力。代表、委员们对自流井法院案件的举证质证、庭审驾驭能力,尤其是通知被执行人参加旁听并集中约谈被执行人的举措,给予充分肯定。并建议法院加大拒执案件的打击力度,加强此类案件的宣传,扩大成果。

强烈威慑促执行

在庄严肃穆的法庭里,目睹法警为“队友”廖某戴上手铐,参加旁听的“老赖”们坐不住了,看到了法院打击拒执犯罪的决心,感受到了拒执的严重法律后果。“今天参加旁听,我本人触动很大,深深感受到法院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我今天就向申请执行人还清债务”,被执行人陈某联系承办法官说道。

为达到“判处一例,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自流井法院对参与旁听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中约谈,进一步释法明理,阐明法院打击拒执的信心和决心,强调失信被执行人将要承担的严重后果,告诫被执行人要以此案为鉴,切勿心存侥幸、规避执行、抗拒执行。

据了解,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的以案说法,有1人主动履行全部债务,7人履行了部分债务,对2人当场采取拘留措施,共计执行到位案款55.17万元;另有5名被执行人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达成执行和解,承诺将尽快履行法院判决。

法官提示

●维护生效裁判的权威就是维护法律的权威,希望本案能给有关当事人带来警示,积极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共同营造法治诚信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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