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集资2亿元!“自贡股神”站上被告席

2021-05-10 17:06:5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曾享政 自贡频道 尹露佩 四川在线记者 文铭权

5月10日,川观新闻记者从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自贡市刘某某与其妻景某某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二人上诉,维持刘某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九十万元;判处景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的原判。现二名罪犯已经送监狱服刑。

据了解,自贡市刘某某喜于炒股且名气较大,人称“自贡股神”,其妻景某某系自贡市某单位财务负责人。

2009年至2017年11月期间,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夫妻二人通过其亲朋好友对外宣传集资炒股,允诺按照投资额20%至40%不等的年利率支付利息。

与此同时,二人与出资人签订《委托买卖股票投资证券理财协议》,并以自己及亲属的名义开设了华西证劵、中投证劵等四个账号,吸收左某某、邹某某、杨某某等集资参与人266笔共计2.06亿元资金进入股市进行炒股,后陆续退还投资人本金841.9万元并支付利息5770余万元。

2017年11月、12月中下旬起,夫妻二人在炒股处于亏损、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投资人本金、利息等情况下,仍继续向毛某、黄某某等投资人吸收19笔共751.64万元,但不再投入股市,而用于其他支出殆尽,其中景某某直接参与的资金为278万元。

2018年1月,刘某某、景某某为逃避债务逃至四川省攀枝花市,同月15日,二人走投无路时向自贡市公安机关打电话投案,次日民警将二人带回调查。

经过审理,自流井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九十万元;判处景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宣判后,二人上诉到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二人上诉,维持原判。现二名罪犯已经送监狱服刑。

自流井法院法官提示,在投资理财中:

一、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二、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四、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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