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法院:司法拍卖还有前置条件?快来看看到底怎么回事吧

2021-04-30 17:07:0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张军 自贡频道 尹露佩 四川在线记者 尹露佩

4月30日,川观新闻记者从荣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在审理一起拍卖企业资产案件中,采取企业资产处置与维护职工权益、清缴社会保险费相结合的方式,使得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据了解,甲银行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将某企业债权依法转让给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又将该债权依法转让给余某某。

在债权转让前,甲银行申请执行某企业债权。荣县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担保人名下的资产予以全面清理,发现企业资产全部抵押贷款,拖欠职工工资380余万元,欠缴社会保险费180余万元、滞纳金180余万元,共计740余万元,企业生产经营十分困难,因涉及职工权益众多,因而执行未果。今年3月4日,余某某申请恢复执行。

该院考虑到该企业拥有驰名商标专用权,并且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同时还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若直接对资产进行拍卖,不仅不足以清偿余某某受让的抵押债权,甚至可能会导致职工合法权益无法实现,资产也可能无法正常交付。

为盘活企业,解决职工工资、清缴社会保险费等问题,荣县法院多次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与社会保险部门协调,听取企业管理人及职工的意见。经反复沟通、协调,最终达成共识,将买受人对所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保机构保险费作为资产处置前提条件,确定了资产处置方案。

2021年4月23日,对被执行人的土地、房屋、机器设备、商标等进行网拍,以4257万余元拍卖成交。该企业53名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据本案负责人介绍,案涉企业为本地重点龙头型企业,其注册商标是经营多年的驰名商标,该企业在助力地方经济发展、保障人员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处置该企业资产需要极其慎重。

荣县人民法院立足地方经济发展大局,积极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深入分析研判处置企业资产偿还债务,促进企业焕发新生的可行性后,将资产处置与企业债务直接挂钩,整体处置案涉企业大部分财产,不仅盘活企业,同时也保障职工和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助力地方经济社会稳定高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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