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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川观新闻记者从荣县公证处获悉,近日,荣县公证处出具一份用于活体器官移植的“救命公证书”。
据了解,朱某某一家来到公证处申请出具用于活体器官移植的声明公证。经查,朱某某的女儿刚出生2个多月,患有胆道闭锁、胆汁性肝硬化和脐疝。若不及时做肝移植手术,患儿会肝功能衰竭,出现肝昏迷,随时有生命危险。
经医学评估朱某某各项指标符合肝脏移植捐赠条件,朱某某亦愿意捐肝救女。进行活体器官移植需要器官移植捐献者本人及其父母、配偶需办理《活体器官捐献意愿书》公证。
得知情况后,荣县公证处在保证“真实性、合法性”两个原则前提下,迅速启动“绿色通道”,当即指派公证员办理公证业务,免收朱某某一家全部公证费用。
“非常感谢荣县公证处,真没想到不仅免收公证费,还当场就拿到了公证书!”申请人朱某某一家连声说道,荣县公证处用实际行动,“零距离”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助力肝脏移植,挽救幼小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