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文铭权 秦勇 自贡频道 曹治
1月6日,川观新闻记者从四川省水利厅获悉,自贡市富顺县税务局办税大厅成功征收首笔“水土保持补偿费”,并开出首张缴费证明,费款金额10270元。
这是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改税”后的首张缴费证明,标志着水土保持补偿费非税收入征收主体的顺利划转。
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的划转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征管体制改革重大决策。我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迅速贯彻落实改革要求,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成立工作专班,加强与财务、税务部门的沟通衔接,制定划转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四川省水利厅联合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出台了《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为顺利划转奠定了坚实基础。
本次富顺县成功开出全省水土保持费改税“首单”,该县专门成立县局层面非税收入划转推进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形成划转工作方案,按照部门、职责对划转工作进行细项分工,确保划转工作无遗漏、无缺口。
同时,富顺县各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多次召开划转工作联席会议,就具体划转事项进行现场沟通。做好业务交接和信息传递互联互通工作,为四项非税项目征管工作打实基础。
此外,该县各部门积极开展业务、政策培训学习,对四项非税收入的具体征收政策进行全面细致学习,做到从前台人员到股室相关经办人员吃透政策,心中有数,严格按照“便民、高效”原则,顺利承接划转任务,平稳有序推进划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