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的《关于表扬2019年度全省农村改革和农民增收工作先进县(市、区)的通报》文件获悉,荣县荣获2019年度全省农民增收工作先进县。
去年以来,荣县制发《中共荣县县委、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意见》(荣委发〔2019〕1号 )、《中共荣县县委2019年工作要点》(荣委办发〔2019〕21号)等促进农民增收的相关文件。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到农业生产一线调研、指导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工作。全县推广“大园区+小业主”“园区+基地+农户”“财政生产性项目资金折股量化”“寄养代养”等利益联结机制,将70%以上的农户稳固在产业链上;开展增收机制创新行动,健全责任体系,对农民增收实行“县乡村”三级负责制和县级部门“三人负责制”,对增收任务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制定完善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依照“三张清单”加快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督导检查机制。
同时,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扶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民专合社(或农业协会)联合体建设,提高粮食生产组织化、规模化程度。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投入,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大大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充分利用房前屋后及庭院,大力发展“五小一农”(小畜禽、小菜园、小果园、小作坊、小商店、农家乐)庭院经济,促进农户实现产业就业、转移就业、自主创业,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10%。
2019年,荣县农民增收工作以夯实农业产业为主线,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深入推进“三农”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农民增收目标任务。全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158元,同比增加1598元,增长率达到10.3%。(胡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