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三字”司法救助措施支持脱贫攻坚

2020-02-25 15:35:2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去年以来,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将司法救助工作全面融入精准扶贫工作之中,采取“三字”措施,即“协、快、回”措施,及时救助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取得良好成效。截止目前,共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余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余元。

一字是“协”即协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检察机关内部建立了各部门之间的司法救助服务精准扶贫工作的协作机制,办案部门第一时间向控申部门移送涉及精准扶贫的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整合了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力量;对外加强与扶贫部门、贫困村和驻村扶贫第一书记的联系,建立了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贫困户信息共享及工作会商机制等,形成了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服务脱贫攻坚的社会合力。二字是“快”即快速,快速办理司法救助。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采取直接受理或主动依职权提起的方式依法对建档贫困户进行司法救助,充分体现了受理快要、立案快、调查快、办理快和救助金发放快的办案模式。在办理的10余件建档贫困当事人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从受理到发放救助金不到2个月,使贫困刑事被害人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无果的建档贫困人员在生活困难时及时得到司法救助,帮助贫困当事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燃眉之急。三字是“回”即回访,巩固司法救助成效。大安区检察院会同扶贫村、镇等相关部门和驻村扶贫第一书记对获得国家司法救助的建档贫困当事人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司法救助后的生产生活状况,并帮助贫困当事人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措施逐渐实现脱贫,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当事人通过低保政策进行兜底脱贫。总之通过回访等措施实现了被救助的建档贫困人员全部脱贫。

大安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巩固工作,将司法救助职能更好的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为打赢脱贫攻坚巩固战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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