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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车违法超速扣掉12分 属富顺首例

http://www.scol.com.cn  (2017-06-12 15:30:12)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杨国庆  

近期,自贡市富顺交警大队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在审核电子警察抓拍的机动车违法时,发现号牌为川C1**8学的教练车通过305省道37公里500米处卡口存在超速的违法行为。经反复核对抓拍的违法照片,确定该车实际行驶车速为66Km/h,道路限速40Km/h,超速达65%。这不是富顺交警大队查处的教练车违法超速第一起案例,却是教练车违法超速一次性记12分的第一人。

驾驶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5条、46条,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道路(限速60公里/小时<含>以下的)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70%以下的,等待驾驶人的将是记12分,罚款400元的处罚,如果驾驶人驾驶证为A或B证,还将面临驾驶证降级的处罚。

富顺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汽车教练在传授学员驾驶技术的同时,更应该教授其良好的驾驶习惯。在教授别人前应该以身作则,遵守法律法规,共建共享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对此,富顺交警将进一步加强对教练车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教练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他们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驾驶员培训学校加强对教练员的监管和教育培训,携手富顺交警营造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刘星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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