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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法院:被执行人因拒不支付土地流转款被司法拘留

http://www.scol.com.cn  (2016-02-04 17:06:50)  来源:四川在线自贡频道  
编辑:杨国庆作者 赖小虎  

四川在线自贡频道消息(赖小虎)2月1日,被执行人胡某因拒不支付土地流转款,被富顺县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原告王某等14人于2010年7月与被告胡某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约定承包时间从2010年7月与被告胡某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约定承包时间众2010年10月起至2040年9月,共30年。承包面积以水淹实际面积计算,并约定由胡某每年9月底之前按每年每挑田(农田计量单位)120斤稻谷,田扁以每14平方丈为一挑,每挑100斤稻谷的标准计算向王某等14人支付土地流转费。后胡某因经营不善导致发生亏损,并以此为由拒绝向王某等14人支付土地流转费共计15000元。王某等人遂起诉到富顺县人民法院。

经富顺县人民法院审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胡某与王某等14人解除土地流转协议,王某等人自行复耕,由胡某在2015年9月30日前支付王某等14人15000元,如逾期未付,则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协议生效后,胡某依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等14人向富顺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受理案件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并耐心向被执行人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可当协议履行期到后,胡某依然未发履行,成了名副其实的“老赖”。为了打击该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树立司法权威,并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经执行员合议并经院长同意后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胡某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于2016年2月1日对胡某进行拘留。迫于法律的威严,在拘留的第二天,胡某家人便将执行款15000元交到了法院,从而使该14起土地流转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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