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公安交警查处4名电动四轮车驾驶人

2019-11-20 13:59:2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近日,富顺公安交警开展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依法查处4名电动四轮车驾驶人。

据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自10月21日起,大队通过官方“双微”、富顺融媒、富顺在线、宣传橱窗等,针对电动四轮车车主,宣传我国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保险标志,驾驶人应当持有准予驾驶该车辆类型的驾驶证。”并告知驾驶人此类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不允许上道路行驶及其危害性。开展了为期25天的宣传教育活动,告知11月16日后交警大队将加大对老年电动四轮车的管控。

近期,富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开展电动四轮车集中整治行动,在富顺县富州大道、釜江大道、东大街等主干道设置临时检查点,重点检查过往电动四轮车未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准驾不符、无证驾驶、逆行、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等违法行为。

交警大队提醒广大群众,请不要轻信厂家和商家在销售时欺骗消费者“老年代步车”可以和汽车、摩托车一样上道路行驶,不用挂牌办证,无需驾驶证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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