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新局共办理出口免抵退税3029.53万元,其中,生产企业办理免抵税2406.23万元,退税456.86万元;外贸企业办理退税166.43万元,全力支持外贸经济发展。
该局积极开展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工作,对一类企业符合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在5个工作日完成退(免)税的审批工作,极大地加快了退税进度,提高了企业的资金利用率。
同时,该局严格按照《出口退(免)税规范1.1》的相关要求,对岗位职责进行了重新明确,对业务流程进行了相应调整,进一步加强了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前后台衔接和优化,减少了流转环节,进一步为出口企业提供了高效服务。
(杨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