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井法院:病房调解化矛盾 关爱温暖三代人

2019-08-19 15:30:0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近日,贡井法院立案庭干警一行三人来到自贡市第五人民医院,为一起特殊的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当天上午,原告张某珍从外地专程赶回自贡向贡井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经了解,原告张某珍与被告张某于2013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孩子由男方抚养,但被告张某现身患运动神经元病,俗称“渐冻症”,瘫痪在床丧失自理能力,现在自贡市第五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已无力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照顾被告及孩子的重担全部压在被告父母身上,近来被告父亲因脑溢血住院治疗,被告母亲早已不堪重负。

贡井法院立案庭在了解到本案的特殊情况后,考虑到被告张某无法来院应诉,随即决定前往医院开展诉前调解。法官首先向被告张某的主治医生了解张某的精神状况,确认张某因患运动神经元病导致运动机能受损,但该疾病不影响病人的思维和精神,现张某意识清楚,能够语言表达。遂即在被告张某的病床前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虽然被告父母非常不舍孩子,但从被告现在的自身情况出发,表示希望大家站在有利于孩子健康发展的角度考虑,最后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随后指导原告通过“四川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提交网上立案申请,省去了原告在法院、医院两处奔波的麻烦。

“根据《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本案之所以选择在医院就地调解,就是根据该案被告特殊的情况,审理案件不只是冰冷的宣判结案,最主要的是化解双方的矛盾,让案件的每位参与人不仅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还能感受到温暖的人情。

贡井法院将诉前调解与微信立案服务相结合,更有效地减轻了群众诉累,提高了诉讼效率,在办案方式上践行群众路线,做到了便民利民。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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