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检察院保障群众利益获赠锦旗

2021-04-17 13:12:1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许冬亮 自贡频道 林听宇 四川在线记者 文铭权

“感谢检察院做了这么多工作,让我们又看到生活的希望。”“检察院有担当、为群众办实事。”4月15日,几名群众代表为自贡市人民检察院送来一面“维护百姓权益、彰显公平正义”的锦旗。

原来,这几名群众代表是黄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集资参与人。

据了解,黄某某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解决公司项目融资困境,伙同他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处刑罚。一审法院判决后,黄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检察机关自贡市人民检察院进行阅卷审查,了解到本案属于涉众型经济犯罪,为有效化解信访风险,迅速成立专案组,赴异地听取多方意见。

通过充分调查核实,该院进一步夯实证据基础;准确把握“认赔”,在二审审理阶段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精准量刑建议;为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民营企业的影响,对黄某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上述意见被法院采纳,当庭改判,依法减轻黄某某的刑罚。该案既遵循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又最大限度地保障了集资群众财产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这也是检察机关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直接体现,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自贡市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办案中注重“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受到社会好评。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更新办案理念,把为民情怀融入每一个案件办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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