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占着房子不走 强制腾房

2019-12-02 15:43:1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2019年11月11日上午8时,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院长罗勇、分管院长龚良忠的带领下,组织执行干警并配合自流井区政府相关单位对新华棚户区改造拒不腾房单位进行了强制腾空。

原来,自流井区中医院与被告人曾某、陈某返还原物权纠纷一案,先后经自井法院一审和自贡中院二审后,被告曾某、陈某拒绝履行搬离涉案房屋的生效法律判决义务,因该房屋位置处在棚户区改造范围。无奈之下,申请人自流井区中医院向自井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井法院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配合政府拆迁工作,依法对曾某、陈某送达了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又多次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应承担的严重后果,要求其限期将房屋腾空。陈某等人仍拒不履行,自井法院遂依法对其采取强制腾房措施。为了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自井法院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由党组成员、院长罗勇担任现场总指挥;副院长龚良忠,执行局局长牟高泉负责执行现场工作安排。

上午8点30分,15名执行干警按照预案到达执行现场,此时,搬家公司车辆及人员也已就位。龚院长和牟局长立即集合全体干警并配合政府相关单位,开始对强腾房屋进行警戒,执行工作有序开展。依法执行刻不容缓,执行法官对陈某进行释法明理,理清厉害关系的同时,记录组、摄像组干警在见证人员的配合监督下,开始清点屋内物品,并全程录像取证。搬家公司人员将记录过的物品装车后,由执行干警一并押车运载到被执行人临时租住地,整个执行现场紧张有序。

中午12点,在执行压力和法律的威慑下,一起腾房强制搬迁案件顺利执结,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詹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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