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法院判决难履行 法官回访收奇效

www.scol.com.cn (2019-05-08 16:46:14)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杨国庆  

“感谢法官让我这么快就拿到赔偿款,你们对我的事情费心了”拿到案件款后,原告陈某某激动地说道。原来,被告刘某某近日委托其女儿主动到富顺县人民法院代寺人民法庭履行了判决给付义务,至此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案结事了。

该案中,原、被告系邻居,因原告陈某某怀疑被告刘某某家的鸡吃了自家菜籽苗,就到被告地里扯被告家的菜籽苗进而引发双方发生抓扯,原告陈某某在抓扯中受伤,后被送往富顺县人民医院检查治疗,产生医疗费5232.59元。纠纷发生后,当地派出所和村委会多次进行调解,双方均称自己在纠纷中没有过错,各执己见、互不退让。最后,陈某某便诉至法院,请求为其主持公道。

代寺法庭受理了该案,因该案属于典型的农村地区邻里间因琐事发生的健康权纠纷,其特点在于损失小、起因琐碎,但往往积怨深矛盾大。故代寺法庭随即展开行动,深入当地村组、派出所调查了解,发现案件双方当事人作为邻居,原本关系尚好,近年来因生活琐事多次发生纠纷,便逐渐交恶,此次诉讼便是矛盾的“总爆发”。在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承办法官果断采取调解先行的策略,并运用多年的调解经验,同时充分发挥当地村组干部的作用,经过一番辛苦疏导和劝说后,双方仍僵持不下。历经多次调解无果,最终只能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刘某某限期赔偿原告陈某某2883.38元。

宣判后,法官担心被告刘某某不履行判决,便再次来到被告家中,做了一次回访释法答疑。由于被告是六十多岁的老人,性格比较固执,且一直声称自己没有伤到原告,对其释法答疑的效果不佳。但法官依然没有放弃,之后多次电话联系被告刘某某,同时通过电话与刘某某的女儿取得联系,认真严肃的告知了被告及其女儿如不履行生效判决,将要面临的种种法律后果。最终被告刘某某及其女儿被法官能动司法的行为所触动,被法律的威严所震慑。4月28日被告刘某某的女儿主动将案件款交至法庭,后法官通知原告陈某某到法庭领取案件款,并与原告再次进行促膝长谈,才有了开始的一幕。

富顺县人民法院一直坚持案件回访制度,进行判后释疑和判决履行情况的跟踪,不仅拓宽了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和渠道,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真正实现息诉止争与案结事了。

(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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