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青年到“高龄青年” 富顺基层法官的成长之路

www.scol.com.cn (2019-04-26 20:19:55)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杨国庆  

“生效的法律文书,必须得到执行!”这是他时常挂在嘴边的话。一位健壮结实,走起路来风风火火,说起话来声如洪钟,生活中幽默风趣的“高龄青年”,他就是富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一庭庭长曾永华——在其19年法官生涯中有17年在富顺法院最边远的人民法庭默默奉献。走近他的工作和生活,你会被他那一抹闪耀于群众心头的明亮阳光所感染,被他脚踏实地、公正廉洁的工作作风所折服。

曾永华,中共党员,1977年7月生,四川富顺人。2000年4月初入法院时还是不到23岁风华正茂的年轻小伙,此后开启了他在富顺县人民法院赵化人民法庭长达17年的坚守,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曾永华始终把群众的冷暖记在心上,把百姓的利益放在脑海,长期奋战在司法为民的第一线,始终奔波在为民服务的最前沿。赵化人民法庭是富顺县人民法院最为偏远的人民法庭,辖“六镇一乡”25万余人,其最远的村组离法庭超过40公里,有的地方山高坡陡,又有沱江天险相隔。为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他创新巡回办案方式,2015年5月起在沱江沿岸陆续建立了10个“码头巡回审判联系点”,通过巡回审判将案件送达、调解、开庭、宣判的全过程前移至案件第一现场,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法庭工作17年,他巡回办案超过1500件,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有一次飞龙镇促进村有老人状告子女赡养纠纷,由于该地离法庭有20多公里,且道路崎岖难行,他带领干警驱车到达飞龙镇后,又步行1个多小时才到达当地村委会,就地开起了坝坝法庭。而后,赵化人民法庭根据该案改编的小品《赡养纠纷》多次送法下乡巡演、赴省市汇报演出,并荣获自贡市十四届艺术节小品大赛一等奖、全省法院文化建设优秀文艺创作节目。

2017年8月,曾永华同志被调到执行局工作,后任执行局常务副局长,此时的他已过不惑之年,步入“高龄青年”。说是“高龄青年”因为在年龄上他早已步入中年,但却始终保持着青年人的干劲、闯劲和韧劲。初到执行局的他因业务不太熟悉而倍感压力,这时其孜孜不倦、废寝忘食的“青年特质”开始显现。为了尽快进入工作角色,他加班加点学习执行业务知识,熟悉执行规范要求,经常把办公桌变成餐桌,办公室变成卧室,为执行工作鞠躬尽瘁。

春节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一年劳作的间歇期,却是执行工作的黄金期,“很多被执行人平时都在外地躲债,但会选择在春节回老家过年,正是我们执行工作的绝佳时期”曾永华如是说。春节期间,我们总能看到执行法官在被执行人住址、拘留所、法院间工作的身影,终日奔忙、经年不息。在常年与被执行人斗智斗勇中,曾永华逐渐掌握了执行工作要领,练就了熟练合理运用诸如司法拘留、失信曝光、以租换售等“十八般武艺”。

在梁某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中,鉴于其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义务,不如实申报财产,其子陈某伙同他人阻碍法院执行,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梁某、陈某给予十五日司法拘留,被执行人才意识到事态严重,急忙联系亲友筹钱还款并恳求暂缓拘留,当天下午其亲友便到法院替其交完欠款。而在曾某以“唯一住房”为抵押物与农村信用社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到期未还款一案中,在反复协商对被执行人“唯一住房”实行“以租换售”后,在附近为其租赁房屋,并由申请执行人一次性先行垫付7年租金,念及被执行人父母年事已高,小孩年仅11岁,曾永华主动带队帮其将家具物品搬至租赁房屋,获得被执行人父母的支持和赞扬。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还对此进行了题为《执行法官的AB面》的专题报道。

天平在肩上,责任在胸中。凭着对司法为民的执着追求,他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以诚挚的爱诠释不变的为民情怀;把奉献和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正因其正派的作风、优异的成绩,历获全省法院个人二等功、全省法院争创“两个一流”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自贡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市法院系统优秀人才、全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等殊荣。

人往前走的时候,往往顾不上丈量脚下的路,回过头看才发现已翻过了那么多高山,趟过了那么多急流。据悉,仅2018年曾永华就带领执行局召开执行兑现大会4次,共执结案件201件,执行到位案款3623万余元,收到当事人赠送锦旗28面。当然,成绩已成过往,奋斗永无止境,守护公平正义的光荣使命任重道远,成千上万名像曾永华一样的人民法官将继续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砥砺奋进,道阻且长,行则将至。

(谢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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