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法院聚焦现场将环境修复理念落实到案

www.scol.com.cn (2018-09-07 16:30:24)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杨国庆彭文波  

9月6日上午,富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负责人彭文波与富顺县检察院、富顺县森林公安局、富顺县林业局、富顺县福善镇分管领导、人大代表、林业专家、镇林业站相关人员一同前往富顺县福善镇阳升村,就刘某某失火案的环境修复问题开展实地调查研究。

2018年3月9日下午15时许,福善镇阳升村村民刘某某在农耕时,因焚烧荒草不慎引发山火,造成40余亩林地面积严重焚烧。富顺县森林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富顺县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某涉嫌失火罪向富顺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除涉嫌犯罪外,更涉及环境资源的保护,社会关注度高,就失火造成的环境资源破坏如何修复是该案的重点和难点。承办法官本着修复性生态的理念,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拟定了环境修复方案。为论证方案的可行性,9月6日上午与各单位相关人员一同前往现场开展实地调查研究。

调研组一行首先到达案发现场,查看了失火造成的森林损失情况,了解了森林目前自行修复的程度和状况。同时,现场咨询林业专家环境修复的有关知识,重点了解环境修复过程中将遇到难点。

历经2个小时的现场调研后,随即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彭文波向大家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提出了修复性生态的背景,并结合案情就如何修复生态提出具体的思路及操作方案。之后,参会的各相关部门人员围绕该案环境修复方案的可行性进行深入讨论和论证,并提出意见建议。最终,确定了以补栽补种为基础,以打造环境资源警示教育基地为依托的修复方案,希望以此为切入点回应社会关切,深化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彭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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