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自贡频道消息(记者 张启帆)16日上午,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一起拒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实施了强制执行。
据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陈春毅介绍,申请人为自贡市某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陈某某向自贡某投资公司租赁了位于自贡市大安区凉水井的一栋楼房开办了一家医院,租赁期间陈某某一直拖欠投资公司房租租金,未予支付,经自贡仲裁委员会自仲裁(2016)民字第27号裁决书,陈某某应向自贡某投资公司返还租用的房屋,陈某某向自贡某投资公司支付拖欠房租及违约金约计30余万元。
据陈春毅介绍,在本案执行中,自贡中院向陈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陈某某未履行确定义务,因此法院决定发出强制迁出房屋公告,责令陈某某于2017年8月14日前迁出该房屋,被执行人陈某某依然没有履行仲裁决定,后自贡投资公司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6日上午,自贡中院执行局和法警在中院内整装待发。8时30分,驱车前往大安凉水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抵达现场后法警拉起了警戒线,张贴了人民法院的执行公告,现场执行法官与法警分为三个小组逐层逐屋对该医院财产进行清点登记。清点完毕后,法院将陈某某所办的医院大楼接收返还申请执行人,将大楼内医疗设备就地清点查封,并交予申请执行人保管。
执行现场,围观群众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拍手称好,“这才是法律的尊严,才体现了公平正义,才是真正的为我们老百姓撑腰啊!”
(自贡市发改委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