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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井法院“四个注重” 推进庭审实质化

http://www.scol.com.cn  (2016-11-17 11:21:07)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杨国庆  

贡井法院作为刑事案件庭审实质化的试点法院之一,提出“四个注重”推进落实工作。在今年开庭审理的原自贡市民政局局长张宁波、原自贡市自流井区审计局局长陈静等职务犯罪中配合纪委组织150余名领导干部及纪检干部观摩,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注重抓好庭前会议效力衔接。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做好庭前会议,着重就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确定有争议的重点证据。明确庭审举证质证方式,对有争议的证据内容,实行“一证一举一质”,对没有争议的证据,批量举证并发表综合意见。其中贪贿案件使用率达100%,充分发挥了服务保障庭审的功能,实现与庭审程序有效衔接。

二是注重落实相关人员出庭制度。改变庭审形式化的固有模式,推动公、检、法、司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为此联合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四类人员出庭有关问题的意见》,确保相关人员出庭的制度保障。积极探索协调建立证人、鉴定人人身安全保护和出庭经费保障等机制,确保关键证人到庭作证。今年出庭作证30人余次,其中侦查人员14人次。

三是注重开展多媒体示证。目前五个审判法庭均已实现同步同音录像、远程监控、证据多媒体展示等功能,对具备羁押条件的两个专门刑事审判法庭进行了软硬件的技术升级,控辩双、方在各自席位上均能自助实现物证多媒体展示,截止10月贪贿案件审理实现多媒体示证运用率达100%。同时为保证多媒体示证操作无误,组织6场52人次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员科技法庭操作培训。

四是注重开展轻刑快办工作。对轻微刑事案件“从快从简”处理,与公安局、检察院联合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将简易程序案件适用比例提升到53.4%。至今共有19件案件经被告人同意后,适用轻快案件办理机制办理,且均未上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钟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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