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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工人负伤索赔无门 法院调解案结事了

http://www.scol.com.cn  (2016-11-09 15:15:48)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杨国庆  

近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几方当事人最终化解了一场久争不休的纠纷。

今年年初,李新接手了本市一处茶坊的装修工程,并全权负责装修事宜。其后,李新雇用谭林、郭明为木工,进行施工。2016年2月2日,谭林和郭明同时在茶坊内进行木制作装修施工,当谭林弯下身捡工具时不幸被郭明切割木料的钉子击中左眼。谭林被当即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左眼球贯通伤、左眼球异物等,被摘除了左眼球。后经司法鉴定谭林左眼球缺失评定为七级伤残,左眼睑下垂评定为十级伤残。谭林与李新、郭明就医疗费用、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李新和郭明都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责任,因各方分岐过大,无法达成一致协议。谭林遂将李新、郭明告上法庭。自流井区人民法院经一审审理,认为在雇用工作中谭林和郭明同时受雇于李新,为其提供劳务,谭林及郭明在工作期间施工无故意或重大过失,由此发生的人身损害损失应由接受劳务的雇主李新予以赔偿,判决李新赔付谭林各种损失共计281460.95元。宣判后,李新不服,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期间,经过法官主持,各方当事人达成庭外调解协议,李新自愿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这场争执不休的官司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王爔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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