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方伟 自贡频道 曹治 四川在线记者 文铭权
1月14日,四川在线记者从四川高院获悉,经四川高院审委会讨论决定,确定2021年度10件优秀司法建议。其中,富顺县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农行惠农贷”金融产品财政资金监管使用的司法建议,被评选为“全省法院2021年度优秀司法建议”。
据了解,富顺县政府以财政资金为担保,向农户提供的政策性优惠产业扶持金融产品,其初衷是扶持涉农产品和产业发展,提高涉农经济发展水平。但从运行情况来看,普遍存在资金使用效果欠佳、涉案农户自身信用受损等问题。
2019年以来,富顺县法院执行此类案件共31件,其中26件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所涉被执行人均受到限高惩戒,部分甚至受到失信惩戒,县财政局为此需要向农行代偿合计647.72万元。由此可见,“惠农贷”政策在具体落实上,无论是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还是助农举措的跟进优化,均与其设立初衷有较大差距,具有进一步优化改进的空间。
针对涉案金融机构存在对借款及担保主体的资信等方面的审查把关不严、金融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该院及时向富顺县金融工作局建议,统一贷款政策支持条件与标准,预先防范风险。强化贷款资金使用监管,避免资金流失。贷款发放时,强化“惠农贷”农户产业、产品发展的监测。
统筹金融机构、涉农职能部门,形成扶持合力。贷款发放后,尤其在农户经营困难时,协调银行不断贷、抽贷,通过转贷、续贷等多种方式助力优质客户渡过临时性困难,统筹涉农职能部门加大其他相关配套政策的扶持力度。
建议发出后,富顺县金融工作局高度重视,专门组织研讨,及时采取针对措施,不断完善、规范对农行“惠农贷”金融产品所涉财政资金的监管使用。通过预先评估和前期研判,有效排除明显不具备条件农户8户,减少111万元财政资金的损失,财政代偿金额同比下降40.36%。
四川高院研究室主任,三级高级法官,全省审判业务专家李照彬点评到:农民融资难、融资贵历来是制约乡村产业振兴的“老大难”问题,但是不能用制造新问题的方式去解决老问题,否则终将“治标不治本”。本系列案件中,富顺县政府以财政资金为担保,大力推广政策性优惠产业扶持金融产品,本是发挥财政金融协同扶农职能的为民之举,然而由于财政资金监管不规范等问题,引发财政资金、农户、农行“三方受损”的风险。
法院从中分析出相关部门在工作方法、管理制度的风险漏洞,并以此为支点发出司法建议,促进其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并加以落实,让“惠农贷”回归农业银行支持地方农业经济发展的产品设计初衷,走入规范化运行轨道,同时有效维护地方政府公信力,真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外,富顺县人民法院并未止步于简单地将案件裁判执行事,而是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很好地利用司法建议这一载体以一种“软性约束”的方式拓展司法介入社会的广度和深度,为如何精准制发司法建议提供很好的借鉴。期待未来能有更多、更好的涉“三农”领域司法建议,为乡村振兴战略纵深推进贡献司法力量。
2021年度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建议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工伤保险金支付中“双赔”问题的司法建议
建议二:四川省富顺县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农行惠农贷”金融产品财政资金监管使用的司法建议
建议三: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防范短视频APP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建议
建议四: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工程造价鉴定的司法建议
建议五: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国家重点野生植物保护管理的司法建议
建议六: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医疗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司法建议
建议七:四川省蒲江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电商管理的司法建议
建议八: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联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长效机制的司法建议
建议九: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审查职责的司法建议
建议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农村自建房个体工匠管理的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