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01000元!富顺县查处一起销售假冒电线案

2022-01-04 11:48:1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邹元 自贡频道 曹治 四川在线记者 文铭权

1月4日,川观新闻记者从富顺县市场监管局获悉,自“春雷行动2022”启动以来,富顺县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握指成拳、铁拳蓄力,集中优势兵力,精准重拳出击,依法查办群众身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着力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助推富顺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期,该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富顺县晨光路某五金配送中心销售假冒侵权电线。该局执法人员随即对被举报对象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时,在当事人刘某经营场所内,刘某正准备将210圈标称“鑫川虎”注册商标的电线销售给顾客周某。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另发现191圈标称“鑫川虎”注册商标的电线,经“鑫川虎”注册商标权利人现场辨认,上述电线6个规格共401圈,均为假冒“鑫川虎”注册商标的产品。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侵权假冒电线实施了扣押。

随后,该局委托重庆民安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扣押的该批6个规格电线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为1个规格的电线合格,5个规格的电线不合格。该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法定时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复检申请。该局决定对当事人刘某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刘某从2018年开始从事装修建材经营活动,于2019年1月将经营场所迁至富顺县晨光路,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因成都市李某销售的“鑫川虎”注册商标电线价格比市场价格更低,当事人为了逐利从2019年3月开始,在既未索取李某相关资质和进货票据,也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情况下,多次向其批量购进“鑫川虎”注册商标电线用于对外销售。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2021年12月22日,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假冒电线401圈、罚款10.1万元的行政处罚。

因涉案金额较大,该局已将该案中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深挖细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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