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警方发布通告: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

2021-10-27 22:16:3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自贡频道 曹治 刘佳 四川在线记者 文铭权

10月27日,四川在线记者从富顺县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富顺县公安局将加大涉疫类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

现通告如下:

一、依法严厉打击妨害传染病防治违法犯罪。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已确诊新冠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或新冠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疫情防控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对不听劝阻、檀自脱高政府划定的封控区、管控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引起病喜传播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完刑事责任。

二、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违法犯罪。对故意编造虚假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或明知是涉疫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自媒体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导致疫情虚假信息及其他相关有害信息传播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三、依法严厉打击暴力伤医、医闹等违法犯罪。对辱骂、恐吓、伤害医务人员,打砸、毁坏医疗设施或者在医疗机构、医疗隔离点滋扰闹事,致使医疗、工作无法进行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四、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借机诈骗等违法犯罪。对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冠肺炎的假药、劣药的;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新冠肺炎,实际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的;假借疫情防控的名义,实施虚假广告、诈骗行为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五、依法严厉打击聚众哄抢、哄抬物价等违法犯罪。对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特别是疫情防控和保障物资的;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等防护用品以及涉及民生的基本物品价格,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安排,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各类涉疫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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