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频道 曹治 四川在线记者 文铭权
7月22日,川观新闻记者从富顺县公安局获悉,富顺警方与珠海警方共抓获两名“摸金校尉”,破获盗掘古墓葬案。
7月16日,富顺县公安局民警通过情报线索,得知邓井关街道有古墓葬被盗,警方征集线索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涉嫌出售盗掘古墓葬非法所得的明代瓷器两件。
刘某某被珠海市当地警方抓获后,供述其出售的两件明代瓷器,均系其伙同同伙“蛮子”在富顺县邓井关街道盗掘古墓葬非法所得。
富顺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随即对“蛮子”的真实身份进行调查,调查出“蛮子”即为张某,随后警方在富顺县顺心旅馆外将正准备入住旅馆的犯罪嫌疑人“蛮子”张某抓获,现场查获作案工具铁铲一把,作案手套一副,作案鞋子一双。
警方对张某展开突审,张某对其伙同刘某某自2021年7月份以来在富顺县邓井关街道盗掘古墓葬,非法所得明代瓷器两件、明代“弘治通宝”铜钱三枚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后经专家初步鉴定,两件明代瓷器均系国家三级文物,当时已有买家准备出价四十万元收购。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串并案中。
7月21日,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四川站专家、富顺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前往邓井关街道锁江社区进行现场勘察。
富顺民警提示:
盗掘古墓罪,我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之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