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成效显!富顺检察院获县委表彰

2021-06-04 12:30:3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马昭平 自贡频道 林听宇 四川在线记者 文铭权

为表彰先进,强化激励,富顺县委、县政府于5月31日召开2020年度争创县域经济发展强县担当作为先进集体、好干部表彰大会。

会上,富顺县人民检察院获“富顺县2020年度争创县域经济发展强县担当作为先进集体”表彰,该院李小菊同志获“富顺县2020年度争创县域经济发展强县担当作为好干部”表彰。

2020年,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按照“一四四一”转型发展思路,立足全市重大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双试点”定位,以“五优五强五实五好”为标准,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展。

做优刑事检察。办理刑事案件513件, 持续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7.5%,刑事“案-件比”降低至1.18,走在了全市、全省前列。

做强民事检察。加强精准监督,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40件,制定《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指引(试行)》,着力破解执行监督精细化难题。狠抓虚假诉讼监督,优化与法院、公安等有关部门联合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工作机制。

做实行政检察。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行政非诉执行为抓手,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受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4件,同比上升5.3%。与县法院、相关行政机关共建《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意见》等会商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做好公益诉讼。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作用,摸排公益诉讼线索68件,立案3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在重大公共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领域加大探索力度,发出检察建议37件,均得到整改。针对沱江河水污染问题,运用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等调查核实手段对水质进行检测,办理的邓井关街道办事处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案,达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该案作为全省唯一的起诉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坚持与时俱进、创先争优,2020年富顺县检察院5个集体、20名个人获上级表彰,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

李小菊,现任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分管刑检(公诉)、办公室、综合业务部等工作。

从检17年,始终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打造出一件件优秀的“检察产品”。

2020年,分管的办公室获“全市检察机关嘉奖”表彰,分管的刑检获“自贡市2018—2020年禁毒人民战争先进集体”表彰,培养出一名全省案件管理业务标兵。

认真履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带头办理了多起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和谐。2020年1月,快速惩处的全市第一起危害疫情防控类“杨某妨害公务案”,做到批捕后48小时内起诉,依法维护了全县防控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2020年11月,对一起涉及14户村民利益的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案中6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受害人,开启司法救助快速办理绿色通道,主持召开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减少社会对立面的同时也巩固了脱贫成效。

下一步,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以英模和先进典型为引领,鼓励和引导广大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强化正向激励,在全院营造争先创优、跟班先进的良好氛围,增强干警攻坚克难的意识,奋力推进富顺检察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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