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展“检民一路” 富顺提出“三要求”

2021-04-20 23:54:4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马昭平 自贡观察 林听宇 川观新闻记者 文铭权

4月19日,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基层社会治理暨“检民一路”活动动员会。

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小菊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晓刚,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邑,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晓明参加会议。

本次动员会是按照自贡市检察机关市域社会治理主题年暨“检民一路”工作要求,结合现阶段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快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步伐,建设平安富顺、法治富顺。

会上,李小菊就该院《关于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检民一路”活动的实施方案》进行简要解读,并宣读检察联络员职责,2名政法委员代表、检察联络员代表作表态性发言。

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晓明就该院推进“检民一路”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狠抓落实,积极开展“检民一路”活动的各项工作;二是注重实效,充分发挥“检民一路”活动的重要作用;三是强化领导,切实保障“检民一路”活动有序开展。

“富顺县检察院要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改造升级“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四大中心”作用,积极参与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零距离服务人民群众。” 刘邑提出,要通过“检民一路”活动,实现一个效果:即为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创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最后,肖晓刚对“检民一路”活动是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的有力举措表示肯定。同时,肖晓刚就如何开展好“检民一路”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检民一路”活动的重要意义;二是联动融合,充分发挥检察联络员三级管理体系作用;三是履职尽责,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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