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带货”竟是毒品!自贡:90后男子获刑12年

2021-01-22 15:31:2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国庆

张凤自贡频道 曹治 四川在线记者 秦勇

近日,李某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宣判后,李某某面对母亲千叮咛万嘱托,流下了悔恨的眼泪。

高薪背后隐藏巨大陷阱

案发半年前,李某某在网络上浏览到“有赚钱的项目急需招人”的信息。经与对方添加微信后了解该项目在缅甸,吃住全包,路费报销,待遇优厚。

涉世未深的李某某未经过多思索,便轻易答应。然而所谓的项目,实为运毒。独自前往云南的李某某在人员安排下偷渡到了缅甸,住在了指定的酒店。

不久,李某某便在酒店内安排面见了“老板”,“老板”要求人肉携带毒品走私入境,再带至指定地点,这一趟报酬为两万元。

李某某拒绝后返回暂住地成都市,却仍与“老板”保持频繁联络。

人钱两空锒铛入狱

2019年12月底,“老板”安排李某某到四川省富顺县接人,事成后报酬六千元。李某某便于当天驾车从成都市赶往富顺县,接到人后,“老板”又安排李某某前往富顺某地领取包裹。

一心求财的李某某明知包裹内藏匿毒品,仍与接到的人一同前往指定地点。在公安机关的布控下,将领取了包裹的李某某抓获,并在包裹内查获毒品麻古1607余克。

与李某某一同参与毒品犯罪的另有朱某某、徐某某、石某某,他们均是受高额报酬的诱惑,走上了毒品犯罪的道路。

最终,朱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徐某某、石某某、李某某被判处12年至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川观快评:

时刻警醒莫贪不义之财

天下不会掉馅饼,更没有不劳而获的工作。在毒品的高压打击态势下,狡猾的犯罪分子为了躲避侦查,往往雇佣他人运输毒品。一旦案发,冲锋在前的“马仔”将成为所有罪责的“替罪羊”。

年轻人应增强防范意识,警惕别有用心的“网上招聘”,不随意帮陌生人拖带、运输不明物品,不贪不义之财,更不铤而走险,以防一念之差,走向人生的暗面,成为高墙铁窗内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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