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富顺法院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网上立案、视频调解、快捷撤诉,充分发挥司法服务灵活性,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开展诉讼活动,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风险。
网上立案:足不出户畅享指尖司法
“富顺法院立案庭吗?我想起诉离婚,但现在疫情严重,出行不方便,所以打电话咨询一下今天可不可以立案”节后上班首日家住板桥镇的王某打来咨询电话。“现在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建议您选择网上立案或待疫情平稳后再到窗口立案,以免出行或聚集增加感染风险”立案窗口工作人员答复到。
随后,工作人员电话指导王某添加“四川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并按提示输入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信息进行实名注册认证,王某将包括诉状在内的立案材料拍照上传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并通过了立案申请,不到10分钟便完成立案登记。同日,来自江西赣州的张先生登录“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申请网上立案,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平台填写相关信息,法院审查同意后即完成网上立案,避免了当事人来回奔波。
视频调解:巧用微信架起沟通桥梁
同一天,家住威远的李某匆匆赶到板桥法庭,在接受防疫检查后,未听从工作人员劝返,坚持要见法官。一见到法官便急切地问道:“我老公在外地回不来了,这个婚还离得到不?”法官进一步询问了解到,李某和刘某近年来均长期在外务工,夫妻两人聚少离多,继而感情淡漠,原本双方约定春节后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突如其来的疫情让远在上海的刘某近期无法赶回。法官充分了解情况后,随即与刘某取得联系,证实李某所述属实。承办法官结合当前的疫情情形,为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增加感染风险,在征求双方意愿后,建立微信调解群,利用三方视频的方式,迅速调解这起离婚案件。
无独有偶,东湖法庭利用微信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仅用时20分钟。
被告罗某2014年向原告宋某购买水泥,但未付清货款,尚欠宋某14万余元,原告宋某催收未果,遂起诉到法院。该案原定节后开庭,受疫情影响搁置。承办法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电话联系,征求双方意见,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建立微信群,通过微信视频对当事人及相关成员一一进行身份核实,并以文字征求意见的形式征询双方意见,最终被告对所欠货款无异议,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快捷撤诉:非常时期常思司法便民
“法官你好,我在山东临沂被隔离了,不能参加贵院原定于2月12日的庭审,可以延期开庭或申请撤诉吗?如果撤诉了以后再起诉还得本人亲自回去吗?”原告王某向书记员发了一条信息。“我院现在的案子都已经暂停开庭了,你可以申请撤诉,现在是特殊时期,你只需要手写一份撤诉申请书拍照发给我就可以了,正式资料等疫情稳定后再补,以后如果再起诉可以通过四川微法院网上立案,不用现场立案”书记员宋维回复到。当日,当事人将手写的撤诉申请书拍照发给了书记员,顺利完成撤诉。
在防控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富顺法院坚持疫情防控与司法服务并重,始终秉承司法便民理念,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方式,积极探索并发挥互联网+的办案方式,贯彻司法为民的初心。据悉,2月3日以来,该院已网上立案23件,微法院立案12件,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受群众咨询达20余人次,在疫情特殊时期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了高效司法、便民司法、暖心司法。
(谢方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