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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公安局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培训会

www.scol.com.cn  (2018-07-13 17:03:44)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杨国庆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派出所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事故处理水平和办案质量。7月11日下午,富顺县公安局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培训会,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郑鹏、交警大队专职法制员代小林、事故处理中队长朱武,派出所管理交通工作的领导、民警参加会议,县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杨林就相关业务工作提出要求,会议由县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张宗艳主持。

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富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制工作在全市排名情况,指出了当前大队法制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整改措施。副大队长郑鹏就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进行了培训。

县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杨林就推进农村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在执勤、执法过程中要注重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转变执法理念,增强执法办案责任心,提升案件质量。二是要加强违法整治,各派出所要结合农村辖区赶集日、民俗民风活动日,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要加强宣传教育,依托宣传教育基地、社区、广场,组织民警开展“五进”宣传活动,通过播放宣传视频、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安全意识、法制意识。

县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张宗艳强调:一、端正工作态度、提高责任意识。全体干警要本着对工作负责,对单位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勤奋学习,熟悉和掌握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切实转变观念,转变作风,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提升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水平。二、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面对日常执法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办人情案、减轻处罚等,要进一步防微杜渐,筑劳廉洁底线,时刻从严要求自己,规范自身执法行为、自觉拒腐防变,增强自身服务意识、法治意识。三、自查自纠、整改提升。交警大队、各派出所要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对照当前存在的强制措施凭证未裁决、行政拘留未执行、事故处理流程不规范等问题,逐项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到位,促进大队法制工作迈上新台阶。

培训会上,县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杨林梳理了当前农村交警中队事故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实际,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培训人员树立法治理念,坚守法律原则,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执法;二是当前农村交警中队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仍存在很多的问题,要求培训人员三是夏季高温天气到来,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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